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3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POS机办理济南分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(威银罚字〔2019〕第23号)显示,山东威海农村商业银行合作三方公司POS机办理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山东威海农商行”)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超过期限、未向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POS机办理报送账户开立资料;占压财政资金的行为。中国人民银行合作三方公司POS机办理威海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警告,并处以罚款28万元。
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,山东威海农商行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,注册资本10.07亿人民币,刘韶伟为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,第一大股东为山东钠帕无机葡萄酒有限公司,持股比例32.88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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